【“三项机制”部长谈】汉台区委组织部部长柏海成:抓好机制落实要把握三个关键
| 招商动态 |2016-10-08
事业成败,关键在干部。省委出台的“三项机制”,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,为今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。一分部署,九分落实。如何将省委“三项机制”贯彻到底、落实到位,在工作中要把握三个关键。
思想认识要“清”。对于一项新的制度,思想上有清晰的理解,在实践中才能有准确的把握。我们体会:“三项机制”是一套科学严密的制度体系。鼓励激励是基础,为干部增添“正能量”,解决干部缺乏动力“不想为”的问题;容错纠错是保障,为干事者戴上“护身符”,解决干部瞻前顾后“不敢为”的问题;能上能下是根本,为干部念起“紧箍咒”,解决干部履职不力“不会为”的问题。三者相辅相成、有机统一,是一套章法严密的“组合拳”,形成了强劲的制度合力。是推进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力抓手。“三项机制”导向突出、点穴精准,直指当前干部队伍建设中的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,从根源上弥补了干部管理中激励、包容、退出机制的缺位,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。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。经济社会发展,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。在当前经济增长率下降、资源环境压力加大、社会矛盾尖锐等不利条件下,“三项机制”通过提振队伍士气、解决后顾之忧、畅通上下渠道,最大限度地激活了干部这个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,使干部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得到充分释放,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。
配套措施要“实”。落实好“三项机制”是检验全省各级党组织执行力的一场硬仗,容不得半点虚浮,掺不得半点水分。一方面,要密切联系实际。不同地区有着不同的实际情况,“三项机制”的贯彻必须体现地方特色。工作中,我们将“三项机制”拓展为“1+4”制度体系(激励干部担当作为《实施意见》和鼓励激励、容错纠错、能上能下、问责问效《实施办法》),在承袭省、市文件精神的同时,根据汉台实际情况予以拓展细化,对各项落实措施进行可行性分析,使机制的落实更接地气、更符合区情,防止了机制落实停在纸面;坚持将机制落实与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、“全面过硬示范市创建”工作有机结合,以党的建设助推机制落实;加强和细化对“三项机制”所涉及的经济发展、脱贫攻坚、招商引资等方面工作的考核,为机制落实落细提供了详实可靠依据。另一方面,要紧盯重点难点。制度的最终价值在于解决问题,落实“三项机制”必须要有针对性。针对区内重点项目任务重、征地拆迁压力大、干部超额超限工作等问题,我们有侧重地加强对相关领域干部的鼓励激励力度,使“三项机制”在汉台的落实措施更“对症”、效果更突出;针对部分领导干部法制观念不强、依法行政意识偏弱的问题,将区人大常委会对相关部门负责人履职情况测评结果,纳入干部“下”的依据范畴,促进人大监督由软到硬、由虚转实;针对干部“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与所任职务要求不符”行为难界定的问题,明确了干部16种“下”的情形,增强了干部“下”的操作性;实行目标考核奖金差异化发放,扭转了一些干部吃“大锅饭”、“干好干坏一个样”的不良思想。
贯彻执行要“严”。责任不明、执行不严,制度就会成为一纸空文。要将“三项机制”贯彻执行到位,就要严格落实各方面责任。一是强化组织领导。坚强的组织领导是机制落实的前提保障。我们通过成立汉台区“三项机制”督查问效问责领导小组,确定机构组成、细化工作分工、规范运作流程,站位全区层面加强对机制执行的组织领导、统筹协调、督导检查,避免机制落实陷入“多头领导-各自为政-效能低下-不了了之”的怪圈,从体制上为“三项机制”在汉台落地生根、有效运行夯实了基础。二是明确责任主体。职责明晰是落实好机制的基础。工作中,我们对组织人事、纪检监察、政法、考核、统计、扶贫、信访、水利、林业、环保、安监、食药监等部门在执行“三项机制”中的具体任务和工作责任予以明确,使得“三项机制”实际操作有抓手、鉴别认定有依托、奖优罚劣有路径。三是突出问责问效。为确保“三项机制”的落实成效,我们创建了“白、黄、红”三色督办制度,将“三项机制”中9大类事项全部纳入督查范围,通过明确问效方式、规范问责程序、强化结果运用,着力解决“三项机制”落实中的不作为、慢作为问题,使机制着力更实、落点更细、效果更明,形成了齐抓共管、精准问效、从严问责的工作推动格局。
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
立法为公 执检为民